“十三五”时期海淀区将进入强化核心功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升级、破解深层次矛盾、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区要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战略定位,继续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做好“四个服务”,努力建设宜居宜业海淀。为此,科学谋划、群策群力研究编制好本区“十三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北京市对“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海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
从国家层面看,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将处在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增速换挡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中央“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决定性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将迈上新台阶。从首都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就北京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北京明确新时期首都功能“四个中心”定位,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提升城市发展和管理水平,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科学审视海淀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于研究编制好本区“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
(一)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握海淀两个“核心区”战略定位新调整
北京市委主要领导在视察海淀工作时强调,海淀区实际上承担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职能,海淀的工作关系到文化传承、科技创新、首都形象和社会和谐。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服务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特别是新增加的“科技创新中心”功能,找准区域定位,谋划未来发展,勇于担当、更有作为,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做好中关村科技创新这篇大文章。
(二)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海淀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时期。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决策和举措,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三)破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构建区域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海淀区长期快速发展积累形成的人口过快增长、雾霾肆虐、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日益凸显,城乡环境秩序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空气、垃圾、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已成为当前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矛盾与瓶颈,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着眼于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打好治理“城市病”攻坚战,努力构建具有海淀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提升区域发展质量。
(四)加速推进结构转型升级,注入经济提质增效新动力
当前,首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海淀区现有经济质量和效益也需进一步提高,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深刻把握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推动实施主动调控,积极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加快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使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区域战略定位。
(五)深化区域融合发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格局
首先要充分发挥海淀区域内驻区单位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军地融合、央企与地方融合、科研院所高校与地方融合发展,搭建协同平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共驻共享共赢。其次要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格局,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面向未来的重大国家战略,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进一步明确合作思路,创新合作方式,细化合作内容,依托更广阔的空间实现自身发展与周边区域发展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总的来看,当前海淀区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力求破解,如核心区科技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高精尖”经济结构还需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快,社会治理和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人口资源环境不平衡关系还需进一步协调,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等。“十三五”时期海淀区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纵深推进科学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机遇挑战共存,动力压力同在,破解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问题与实现更高发展目标的要求并存,提升自身发展质量与服务首都发展的要求并存。“十三五”时期是海淀区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历史地位。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于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总体目标,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市关于核心区建设的批复,围绕“深化改革、破解难题、转型升级、强化治理、区域协同、惠及民生”六大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着力用结构性改革破解结构性难题,用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力,用科技创新、大众创业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用深化融合、协同发展拓展发展空间,使经济更有效率、社会更加公平、发展更可持续,高质量研究编制出务实管用的“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促进海淀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规划理念。正确处理好规划编制理念的延续继承和创新提升,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规划的出发点,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围绕新阶段、新要求,回应时代挑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既善于做“加法”、更下决心做“减法”的要求,处理好“舍”与“得”的关系,明确强化区域核心功能、调整疏解非核心功能的主攻方向,在“瘦身强骨”上下功夫,着重走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之路,全面优化城市功能,提高做好“四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认识站位,拓宽发展视野。把海淀置于世界城市的坐标系下加以考量,准确把握世界城市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潮流和趋势,乘势而上,掌握主动,树立超前意识,追求一流标准,着力构建新的发展模式,使“十三五”规划更加富于创造性、先导性和时代性。把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根治城市病的根本出路,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加强规划衔接,促进非核心功能在京津冀区域合理布局。
突出问题导向,谋划重大工程。既要紧扣当前制约海淀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抓住关系海淀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问题,加强规划前期研究,提出解决路径和战略举措。认真研究一批对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精尖”经济体系建设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科学谋划一批对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为补短板、增后劲、促均衡、上水平提供支撑。
注重规划整合,创新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规划编制目录,构建以规划纲要为统领、重点专项规划为支撑、一般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注重打破部门分割,加强整合归并,着力破解“十三五”时期事关全区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实事求是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和任务,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可实现性。一般专项规划原则上除法律规定或者市级部门明确要求某特定领域必须编制以外,将不再编制,而是以行动计划代替,重在安排“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和具体措施,形成折子工程强化规划落实。同时重点加强政府履行职能领域的规划工作,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少编或不编规划,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加强规划协同,推进三规合一。把推进“三规合一、多规合一”贯穿于“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全过程,在发展目标、发展要求、数据标准、课题成果等方面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协调统一,建立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区级规划与市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强化发展规划的空间管控,推动规划由“服从”发展需求的扩张性规划向“规范”发展的调控性规划转变,增强规划的约束力。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扎实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
前期课题研究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准确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判断存在的新机遇新挑战,整合提炼区域竞争优势,系统理清“十三五”发展思路,为科学编制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按照“落实国家战略、破解发展难题、突出阶段特征,既支撑规划纲要编制,又兼顾专项规划编制需要”的选题原则,结合当前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今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借鉴国家和北京市“十三五”前期研究课题,在征求有关部门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本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共24项,其中总课题8项,子课题16项(详见附件1)。重大课题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安排、总体协调和节点控制;各牵头部门负责课题的研究管理、指导推进、验收把关和成果转化,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和进度。未承担区级“十三五”重大课题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并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各街、镇也须开展对本区域内重点问题以及“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的研究谋划工作。
(二)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对海淀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科学研判海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客观评价规划执行情况,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在继承、发展、创新的基础上,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参考和指导。区“十二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评估总结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各专项规划执行情况总结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起草。
(三)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起草形成海淀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基本思路要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市委和区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的衔接,提出需要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
(四)科学编制海淀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海淀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在规划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着眼于增强区域核心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明确“十三五”时期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重大项目布局和主要政策措施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提交区政协协商,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经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做深做实专项规划编制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以及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本区“十三五”时期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的产业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与环境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等7个关键领域设置重点专项规划,每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下一步制定行动计划的责任分工。
重点专项规划在区发展改革委统筹下,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各相关单位参与编制。专项规划的审批发布按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进行审定,由区政府统一发布。(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详见附件2)
四、时间进度安排
海淀区“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4年7月-2015年5月)
主要任务是拟定区“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机构,确定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体系,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主要工作有:
1.拟定区“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建规划编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确定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报区政府审定。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加强课题过程管理和质量把控,2015年5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确定“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体系,部署全区规划编制工作。
4.研究提出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听取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定;提出需要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按期报送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阶段:规划起草阶段(2015年2月-8月)
主要任务是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在广泛吸收前期课题研究成果、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初稿。
主要工作有:
1.2015年2月底前,启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和各专项规划的评估。启动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的框架思路编制工作。
2.2015年4月底前,通过调研、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形成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框架思路报告。
3.2015年6月底前,按照规划框架思路,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起草形成专项规划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需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等,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4.2015年8月底前,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委办局、专家学者等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同时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
第三阶段:规划修改衔接阶段(2015年9月-11月)
主要任务是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做好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各专项规划审议稿。
主要工作有:
1.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后,按照建议精神修改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2.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开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纲要。
3.各部门修改完善专项规划,做好专项规划与区规划纲要、市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4.2015年11月底前,修改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和各专项规划审议稿。
第四阶段:规划审议发布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6月)
主要任务是规划纲要草案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报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各专项规划报送区委区政府审议印发。
主要工作有:
1.2015年12月底前,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
2.2016年初,规划纲要草案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3.各专项规划在已发布的规划纲要基础上进行衔接修订,并按照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进行审定。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专项规划审议发布工作。
4.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总体协调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把“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1名主管领导狠抓落实,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规划编制队伍。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全面参与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畅通沟通渠道
各单位要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管领导、联系人名单报区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建立区“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通讯录,建立日常信息联系网络。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阶段性成果的信息上报,加强信息沟通、数据交换、成果共享。
(三)扩大社会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凝聚各界智慧和力量,使规划研究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组织各领域专家、专业咨询机构参与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对前期课题研究报告和规划进行评审论证,为规划编制提供全程服务和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编制社会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四)保障资金支持
“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涉及全区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时间跨度大、研究任务重,需要精心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大量前期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使规划编制更为科学合理,需要外聘专家、咨询机构进行指导。为此,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予以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