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支持 > 优惠政策 > 中关村 > 正文
发布时间:2015-09-15|文章来源:
中科园发〔2015〕54号
各有关单位: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代持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我委2015年第22次主任专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上一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