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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7|文章来源:
中科园发〔201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12年第15次主任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