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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21-03-04    点击量:    来源:

在园企业:

202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已启动,将于2021年3月12日(周五)截止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仔细阅读附件通知要求,于2021年3月11日(周四)15:00前提交相应申请表、申请材料至园区管理办906,园区管理办汇总后将统一推荐申报。上述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如下: 

一、202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 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九)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申报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至 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六)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联系人:姜老师  01051733999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2.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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