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北京市政策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日期 : 2022-08-01    点击量: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联系方式

赵方舟,电话:010—62611720-852

陈永平,电话:010—5557800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2/7/29/art_736_633124.html


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 中国矿业大学留学人员创业园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92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