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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15-06-10    点击量: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雏鹰人才工作发展,发现并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人才,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

(一)30周岁以下到中关村示范区创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当年度内(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新注册成立企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奖获得者;

2.“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得者;

3.其他有影响力的全国创业大赛金奖或同类奖项获得者。

(二)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推荐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且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应为2年内(即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

2.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

3.所创办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高于30%;

4.雏鹰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注:曾获得海归人才和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有关申报材料

1.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分园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

2.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汇总表(分园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

3.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申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投资协议(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司章程(需有工商局的章戳)及其他相关证明机构。

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相关申请书、汇总表等均需加盖公章,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0日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联 系 人:张文琼、于丽、刘鉴先

联系电话:88828942、88828944、88828905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室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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