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1、工程维修部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例行巡查,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物业维修有关问题,记录在案,及时汇报,以便维修。
2、每一维修工程,事先应分析原因,区分责任,做好解释工作。
3、每一维修工程,工程维修部门应在区分责任之后,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修复时间,不得无故拖延。
4、工程维修部门在确定每件维修工作时,应填写物业维修申报单,做好维修存档工作。
5、每逢中大雨以上,工程维修部门人员应及时检查排水、排污设施状况,以防止意外。
6、每年汛期期间(5—10月),应每月安排一次排水、排污设施例行清理检查,以防堵塞。
7、客户办公室进行装修工作,工程维修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严禁违章装修行为。
8、工程维修部门应在年初做好年度维修预算、季度维修计划及年底维修物业专题报告。
维修材料管理制度
1、为加强维修材料的管理,使维修材料在维修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使用,避免材料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2、采购员根据工程维修部的材料计划单采购材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合乎维修使用的要求。
3、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做好材料入账登记,以便备查。
4、发放材料时,材料保管员应审核维修单的项目要求,合理发放材料,作好签领记录。
5、维修工领到材料后,必须如实按申报单使用,维修完毕后将实际耗用材料的名称及数量,填报进维修单,并要求住户签证,对未用完的材料必须退还材料库。
6、材料保管员必须对材料的出、入库负责,不能私自转卖材料,不能将材料转送给他人,一经查实,按情节给予罚款或辞退处理。
7、工程维修部经理每周要对维修过的住户进行材料的使用抽查回访,检核材料使用情况,回访中如发现维修工虚报领取材料,必须向主任及上级领导汇报,按其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警告或辞退处理。
8、当月的维修材料采购情况以及材料的耗用情况,由材料保管员以表格的形式,在当月底送交办公室及财务部。
维修回访工作制度
1、维修回访由办公室、工程负责人及维修责任人担任。其中办公室回访率不低于5%,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10%,维修责任人回访率不低于20%,并做好相关登记。
2、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3、回访内容
①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②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③征询改进意见;
④核对收费情况;
⑤请被回访人签名。
4、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