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科技园区安全管理,保证入园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科技园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园区大厅设立保安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条 实行外来访客登记制度。外来客人办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存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人员须在会客结束后交回会客单回执。
第三条 园区开放时间为6:00-23:00,开放时间如有调整按通知执行。入住企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开放时间内出入,应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 携带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电脑、电视、箱子等)出楼时,必须到园区物业部办理出门手续,凭出门条方可出门,否则值班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第五条 购买火车票的人员可不进行登记,但不能进入楼内。